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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赤峰市委统战部推荐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3 10:47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精神,赤峰市委、市政府将集中表彰一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经组织推荐、多方征求意见并综合考察,确定中国民主建国会赤峰市委员会为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表彰拟推荐对象,九三学社赤峰市委会主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孙德欣同志为模范个人表彰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6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向中共赤峰市委统战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或信函。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受理电话:0476-833692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通信地址:赤峰市党政综合楼A513办公室

中共赤峰市委统战部

2026年6月3日

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拟推荐对象

中国民主建国会赤峰市委员会

二、赤峰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拟推荐对象

孙德欣,男,汉族,九三学社赤峰市委会主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